法律解答:婚前同居后彩礼不一定全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首先彩礼是否退还主要看是否符合上述特定情形。若婚前同居但最终未结婚或婚后未共同生活等符合条件的彩礼可能退还。权利义务方面给付彩礼方有要求退还的权利收受彩礼方在符合条件时有退还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存在未登记、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彩礼给付情况及同居情况的证据如彩礼转账记录、购买彩礼物品的凭证、共同生活的照片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先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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