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看守所关押时间因案件情况而异。一般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关押数月。特殊重大复杂案件关押时间可能更长。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核心分析:首先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最长可达37天。在这期间公安机关需收集证据并决定是否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有7天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若批准嫌疑人继续被关押;若不批准嫌疑人应被释放。此后案件进入不同诉讼阶段关押时间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变化。关键构成要件包括案件的性质、侦查进展、证据收集等情况。实务建议:家属若想了解嫌疑人情况可通过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联系询问。若认为关押时间过长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同时家属要注意关注法律程序时间节点确保嫌疑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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