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第三方聊天记录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证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范畴。核心分析:首先该聊天记录要能证明案件相关事实。其次需保证其来源合法比如通过合法的技术手段获取等。再者内容要完整、真实不存在篡改等情况。各方权利义务方面提供聊天记录的一方有义务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方有权利对其进行质证。关键构成要件就是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实务建议:收集第三方聊天记录时要注意保存原始记录避免删减或修改。可以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在诉讼中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给法院并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如果对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有争议可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同时要确保聊天记录与案件事实紧密相关能够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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