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遗嘱并非必须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核心分析:遗嘱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成立要件只要符合相应形式要求和实质要件遗嘱即有效并非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不同形式遗嘱对见证人的要求不同需严格遵守。实务建议:若选择自书遗嘱要确保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等需有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有需要可咨询律师了解具体遗嘱形式要求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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