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作出是否判离的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核心分析:适用简易程序是因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普通程序则适用于复杂案件。关键在于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若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反之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实务建议: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基本材料。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出轨证据、家暴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按要求参加庭审。若适用简易程序相对流程简便;普通程序则可能需多次开庭。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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