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户口迁出需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户口登记条例明确了公民迁出不同地区的流程和所需证明。权利义务:公民有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的义务公安机关有审核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如迁往城市需相应录用或录取证明等。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等。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申请准迁证。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携带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办理过程中注意按要求填写表格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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