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了建筑区划内特定区域和设施的权属归属业主共有原则。权利义务:业主对这些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等相关权益同时也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和维护。关键构成要件:需明确建筑区划的范围以及相关道路、绿地等是否符合共有条件如是否不属于城镇公共部分或明示属于个人等。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通过查看小区规划图、购房合同、相关公告等证明建筑区划的范围及共有部分情况。寻求帮助:若对共有部分权益有争议可先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人民法院咨询或起诉走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定权益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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