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买房子房产证写一方名字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核心分析:1. 一般婚后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若无特殊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夫妻双方收入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2. 若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体现对婚后共同付出的认可。3. 父母出资购房婚前出资明确给一方的是个人财产婚后出资无约定的推定为对双方赠与。实务建议:1. 收集购房资金来源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是共同出资还是一方单独出资。2. 涉及父母出资的保留好父母出资的凭证及相关声明等。3. 若对房产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