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继承父母房产不一定需要公证。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规定表明继承房产申请登记时公证材料不是必需的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替代。权利义务:继承人有提交真实准确材料申请房产继承登记的义务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审核材料并依法办理登记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以及房产分配情况等。实务建议:若不公证要注意收集齐全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遗嘱(如有)等材料。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继承登记。一般流程为准备材料后提出申请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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