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再领结婚证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证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按照该规定离婚后再婚除上述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以证明目前的婚姻状况。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婚姻登记条例规范结婚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确保婚姻信息准确登记。权利义务:当事人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登记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双方自愿结婚。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清晰准确。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注意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时间和办理流程。如实填写相关声明书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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