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婴儿户口申报的主体及时间要求。权利义务:户主、亲属等有申报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婴儿出生事实及相关申报主体。实务建议:准备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申报流程:前往婴儿常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由申报人提交上述材料民警审核无误后会按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特殊情况:如非婚生育等需额外提供亲子鉴定等材料具体可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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