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订婚期间男方的花费是否需要返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恋爱订婚期间的小额赠与通常视为对双方感情的一般性支出无需返还;但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与如彩礼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女方应当返还。2.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3. 核心分析:对于一般性花费如日常约会、吃饭等费用因目的并非基于结婚视为情谊行为无需返还。对于彩礼等大额财物其给付目的是为了促成婚姻当婚约解除且符合法定情形时女方负有返还义务。4. 实务建议:男方需收集好关于花费性质及金额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若双方就费用返还协商不成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男方需举证证明花费的性质及符合法定的返还情形法院会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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