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一方支付的子女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并无固定具体金额。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如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财产状况等。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实务建议:双方先协商抚养费数额与支付方式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能证明自身收入、孩子实际花费等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孩子学费发票等。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一般会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给付期限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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