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一般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也就是律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基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原则规定了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告知义务。各方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有获得法律帮助和辩护的权利;检察院有通知其委托辩护人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以检察院收到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材料为时间节点起算三日通知期。实务建议:作为律师可在接受委托后主动与承办案件的检察院联系确认案件进展及是否已被通知。若未收到通知及时与检察院沟通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得到保障。犯罪嫌疑人或家属也可留意检察院的通知及时告知律师以便律师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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