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方结婚证丢失仍可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然后可按照正常离婚程序办理离婚。核心分析:首先丢失结婚证不影响婚姻关系的存在。其次当事人有申请补领结婚证的权利补领后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关键在于向正确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并提供能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材料。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办理离婚:若选择协议离婚补领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选择诉讼离婚准备起诉状等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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