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取保候审人在法院传唤时不去会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被取保候审人有义务在法院传唤时及时到案违反此规定将面临相应后果。权利义务:被取保候审人有遵守规定的义务司法机关有权要求其遵守规定并在传唤时到案。关键构成要件:法院依法传唤被取保候审人未按时到案。实务建议:接到法院传唤通知后务必按时前往。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案提前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若违反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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