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虚开发票双方都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只要参与虚开发票行为无论是开票方还是受票方都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中关于如实开具发票的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双方都有如实开具和取得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发票的义务而不是进行虚开行为。关键构成要件:行为的关键在于发票开具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相符。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发票复印件、业务往来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虚开发票行为的材料。向税务部门举报:发现虚开发票行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税务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法律程序:税务部门接到举报后会展开调查核实情况后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对双方进行相应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情节严重的可能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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