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一方不迁走户口另一方可以采取一定措施。一般情况下除特殊约定外不能强制对方迁走户口但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并没有直接规定不迁户口的强制处理方式。核心分析:双方若有关于迁户口的约定不迁户口方构成违约。从民事角度可通过协商要求对方履行约定。实践中不迁户口可能影响房屋买卖、落户等相关事宜。实务建议:先与对方协商明确告知其不迁户口可能带来的影响争取达成迁户口的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在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协议中明确不迁户口的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若因不迁户口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咨询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合同约定、沟通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采取迁户口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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