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更改姓名需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更改结婚证上姓名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办理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提供能证明身份及姓名变更的相关材料如户口簿等且婚姻登记档案信息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等。前往办理: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流程办理:提交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档案无误后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缴纳工本费即可领取更改姓名后的结婚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