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侦查机关在侦查进程中经审查判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存在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就需采取相应措施。权利义务:侦查机关有依法撤销案件的义务对于已逮捕的嫌疑人有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捕检察院的义务。犯罪嫌疑人在此情况下有获得立即释放及相应证明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处于侦查过程中二是确定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实务建议:侦查机关发现此情况后应及时、准确地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对于已逮捕的嫌疑人要迅速办理释放手续并通知检察院。同时应妥善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备后续可能的复查等情况。若犯罪嫌疑人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作出决定的侦查机关申诉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寻求法律监督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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