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法院起诉有可能收到短信但这并非是法院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的法定正规方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核心分析: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应以直接送达等法定方式为主短信通知存在信息真实性不确定、无法保证送达准确性等问题。法院有义务按照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知晓诉讼事宜而当事人也有权利通过正规送达方式获取准确信息。关键构成要件在于送达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实务建议:如果收到类似短信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轻易按照短信提示操作。及时联系当地法院立案庭或相关审判庭核实是否真的有针对自己的起诉。若确实被起诉应积极准备应诉按照法院送达的正规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参与诉讼活动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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