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去离婚一般是需要携带结婚证的。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核心分析: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证件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它能明确双方的婚姻关系便于婚姻登记机关核实身份和婚姻状况。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需提供结婚证以表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再结合其他相关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实务建议:在去办理离婚前务必确认结婚证是否妥善保管。若结婚证丢失可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准备离婚时除结婚证外还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整个过程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遵循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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