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开庭前法官通常会查看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法官在开庭前需对案件整体情况有所了解包括证据等以便更好地组织庭审、把握案件争议焦点。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法官有职责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关键提前查看证据有助于其在庭审中更高效地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准确查明案件真相。各方权利义务:对于当事人而言应按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及时提交证据保证法官能在开庭前充分了解。法官有义务认真审查证据确保审判公正。关键构成要件: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是审查重点法官需判断证据能否证明案件事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等。实务建议:当事人应按法院要求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并确保证据清晰、完整。若对证据有特殊说明需求可在提交时一并书面阐述。若担心法官未充分查看证据影响公正审判可在庭审中合理阐述证据证明目的及与案件的关联提醒法官注意。同时可关注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等文件了解法官对证据的审查情况及庭审重点。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