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签了认罪认罚书并不等于判决。认罪认罚书只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刑罚等作出认可和愿意接受处罚的具结表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核心分析: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一种认罪的表态和协商结果但最终判决需经过法庭审理。控辩双方可在具结书中就量刑等达成一致但法庭会综合全案证据等进行裁判。关键在于法庭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审判不能仅依据认罪认罚书。实务建议:犯罪嫌疑人签署前要充分了解法律后果和自身权利。审判阶段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庭审辩论。若对认罪认罚书内容有异议及时与辩护人沟通。收集、整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庭审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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