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案件拘留的时间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核心分析:首先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其次公安机关需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有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的权力。关键在于公安机关的提请时间和检察院的审查时间。实务建议:如果涉及刑事案件被拘留家属可以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可通过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联系了解拘留的原因及后续程序安排。同时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情况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等。在收集证据方面家属应注意保管与案件相关的物品、文件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法律程序大致是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审查决定之后根据情况继续侦查或变更强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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