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核心分析:适用主体为被判处相应刑罚的罪犯。关键在于有悔改或立功表现悔改表现如认真遵守监规等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重大立功表现则有更明确列举如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权利义务方面罪犯有义务遵守监规接受改造以争取减刑执行机关有监督考察的职责。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记录自己遵守监规的具体行为立功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向执行机关表现积极:如主动参与劳动改造、学习活动等。法律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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