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深耕继承领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宋艳律师,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拥有5年执业经验,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无锡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她自2021年执业以来,深耕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秉持“专业、细致、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解决复杂法律纠纷。她还获得了2022年度盈科全国“优秀民事律师”、2023年度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年度优秀公益律师”等荣誉。此外,她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坚持每日在抖音直播间普法,每年开展多场公益讲座,还担任无锡市滨湖区“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导师等社会职务。复杂再婚家庭房产继承纠纷浮现本案是一起涉及再婚家庭、养子女关系及公证遗嘱效力的房产继承纠纷。被继承人袁老先生与王女士于1984年再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袁老先生婚前收养了两子(袁某、袁乙),其中养子袁某已先于其去世,留有一子袁甲、一女袁丙。王女士再婚前育有一子刘某,再婚时已成家立业。1999年,袁老先生购得无锡市某小区302室房改房一套,产权登记在其一人名下。同年7月,袁老先生与王女士立下公证遗嘱,明确该房屋由王女士与其子刘某共同出资购买,属夫妻二人共有,待双方百年后,房屋全部产权由刘某继承,同时保障了王女士的终身居住权。2012年袁老先生去世,2023年王女士去世后,刘某持公证遗嘱办理过户手续时受阻,袁甲等人对遗嘱真实性及购房出资事实提出质疑,拒绝配合过户,刘某遂委托宋艳律师提起诉讼。律师多维度出击化解纠纷1. 证据攻坚:宋艳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公证处调取尘封24年的公证遗嘱原始档案,核实遗嘱订立过程符合法定程序,遗嘱内容确系被继承人真实意愿。同时,收集了袁老先生与王女士的结婚证、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关键文件,完善了证据链条。2. 厘清关系:本案涉及三代人、两个家庭的交织关系。宋艳律师通过多次走访袁老先生生前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调取户籍底册,最终确认袁老先生未生育亲生子女,袁甲之父袁某确系养子且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袁乙亦自认过继关系,精准确定被告主体,并为可能涉及的代位继承问题做好法律预案。3. 构筑防火墙: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无出资能力”抗辩,宋艳律师在庭审前详细梳理了刘某早年从事个体经营的经济状况、王女士的工资收入流水,并结合1999年房改房的购买价格和当时的收入水平,论证出资事实具有合理性。同时,援引公证遗嘱中袁老先生本人对出资事实的书面确认,强化证据证明力。4. 庭审精准应对:庭审中,被告袁甲提出三项主要抗辩。宋艳律师当庭回应,福利房属性不影响遗嘱效力;出资能力不应以当下标准衡量,公证遗嘱是对出资事实的权威确认;被告与袁老先生未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且公证遗嘱已明确排除其他继承人。另一被告袁乙表示“按父亲意愿办”,宋艳律师及时抓住其庭审表态,作为佐证遗嘱真实性的有利因素提交法庭。宋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细致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办案能力,在这起复杂的房产继承纠纷中为当事人刘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成功应对了各种挑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继承领域的专业表现,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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