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深耕继承领域宋艳律师是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盈科无锡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她自2021年执业以来,深耕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秉持“专业、细致、高效”的服务理念,在复杂法律纠纷中为客户寻求最优解。执业5年来,她荣获2022年度盈科全国“优秀民事律师”、2023年度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年度优秀公益律师”等荣誉。此外,她还坚持云端普法,每晚在抖音直播间解析法律知识,每年深入社区、企业开展公益普法讲座,同时担任无锡市滨湖区“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导师等社会职务。复杂继承纠纷,难题待解这是一起涉及再婚家庭、养子女关系及公证遗嘱效力的房产继承纠纷。被继承人袁老先生与王女士于1984年再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袁老先生婚前收养了两子袁某(化名)、袁乙(化名),其中袁某已先于其去世,留有一子袁甲(化名)、一女袁丙(化名)。王女士再婚前育有一子刘某(化名),再婚时已成家立业。1999年,袁老先生购得无锡市某小区302室房改房,产权登记在其一人名下。同年7月,袁老先生与王女士立下公证遗嘱,明确该房屋由王女士与其子刘某共同出资购买,属夫妻二人共有,待双方百年后,房屋全部产权由刘某继承,同时保障王女士的终身居住权。2012年袁老先生去世,2023年王女士去世后,刘某持公证遗嘱办理过户手续时受阻,袁甲等人对遗嘱真实性及购房出资事实提出质疑,拒绝配合过户,刘某遂委托宋艳律师提起诉讼。精心办案,多方攻坚宋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首先是证据攻坚,她前往公证处调取尘封24年的公证遗嘱原始档案,核实遗嘱订立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内容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愿,同时收集结婚证、死亡证明等关键文件,完善证据链条。其次,厘清复杂家事关系,通过走访袁老先生生前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确认袁老先生未生育亲生子女,袁某确系养子且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袁乙自认过继关系,精准确定被告主体,并为代位继承问题做好法律预案。再者,针对抗辩焦点提前构筑防火墙,梳理刘某早年经济状况、王女士工资收入流水,结合当时房改房购买价格和收入水平,论证出资事实合理性,同时援引公证遗嘱中袁老先生对出资事实的书面确认,强化证据证明力。庭审交锋,精准应对庭审中,被告袁甲提出三项主要抗辩。一是涉案房屋为福利分房,不存在“上交旧房”的事实;二是王女士与刘某无稳定工作,缺乏出资能力;三是其本人自幼由袁老先生抚养,应享有继承权。宋艳律师当庭回应,福利房属性不影响遗嘱效力,遗嘱中“上交旧房”表述与继承无直接关联;出资能力不能以当下标准衡量,公证遗嘱是对出资事实的权威确认;袁甲虽提及抚养事实,但袁老先生再婚时其已成年,未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且公证遗嘱已排除其他继承人。另一被告袁乙表示“按父亲意愿办”,宋艳律师及时将其作为佐证遗嘱真实性的有利因素提交法庭。在继承纠纷案件中,宋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细致的办案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方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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