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强制执行期限过了一般不能再按原程序申请强制执行但存在特殊情形时仍有可能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司法秩序的稳定性。若期限届满法院通常不再受理原申请。但如果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如不可抗力、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等可导致时效重新计算仍有可能恢复执行。实务建议:首先查看是否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如有相关证据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可尝试与对方协商重新达成履行协议之后依据新协议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收集相关证据时注意保存好能证明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材料如书面催款函、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记录等。向作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按法院要求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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