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如果是之后的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只能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核心分析:对于事实婚姻双方具有类似夫妻的权利义务可通过诉讼离婚。而对于同居关系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下的权利义务。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以确定后续处理方式。实务建议:先确定是否属于事实婚姻。若是事实婚姻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是同居关系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收集财产及子女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收集证据要注意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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