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起诉后有可能收到法院的短信但不是绝对的。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多种短信通知只是其中一种较为便捷的方式但通常不会仅通过短信来完成整个送达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九十条规定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第九十一条规定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核心分析: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应以直接送达为主多种方式结合为辅。若仅收到短信通知不能完全认定为有效的送达。关键在于要确保受送达人确实知晓诉讼相关事宜。各方权利义务方面法院有准确送达的义务受送达人有知晓诉讼并参与诉讼的权利。实务建议:如果收到类似短信首先要保持冷静。可以拨打法院官方电话核实短信真实性或者直接前往法院立案庭询问。若确实被起诉应及时了解案件详情按照法院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积极应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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