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转让合同是否要经过对方同意需分情况看待。一般情况下,合同具有相对性,转让合同属于合同范畴,转让方转让其权利或义务等通常需经对方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核心分析:若转让合同涉及权利转让,转让方需通知对方,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对方不发生效力。例如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若转让合同涉及义务转移,需经对方同意,否则转让不生效。例如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实务建议:转让方转让权利的,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留存通知送达的证据,如快递单、短信记录等。转让方转移义务的,与对方协商并签订同意转移义务的书面协议。若因转让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产生纠纷,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转让合同的存在及对方是否同意转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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