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核心分析:首先,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变更抚养权需考虑孩子意愿(八周岁以上)、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及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证明对方抚养能力下降的病历、收入减少证明,对方虐待孩子的视频、照片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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