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伙企业出现以下情形应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核心分析:1. 合伙期限届满不再经营是常见解散情形体现合伙目的的自然终结。2.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是基于合伙人的事先约定。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体现合伙人的共同意志。4. 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影响合伙企业存续。5. 合伙目的实现或无法实现决定合伙企业存在意义。6. 被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理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实务建议:若合伙企业需解散首先应依据合伙协议处理相关事宜。收集整理合伙期间财务账目、债权债务等资料。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工作包括清理财产、清偿债务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提交清算报告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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