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卖家拒绝办理交房手续,买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核心分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家有义务依约办理交房手续。若拒绝,构成违约。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交房义务,也可主张赔偿因延迟交房造成的损失。关键在于合同中对交房时间、条件及违约责任的明确约定。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沟通记录、催告函等。书面催告卖家限期交房,留存凭证。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履行交房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法院流程参与诉讼。一般先立案,再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判决执行。也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合同有仲裁条款),仲裁程序与诉讼类似,但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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