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拆迁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若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个人财产,拆迁后的补偿房屋一般仍属于个人财产。若拆迁房屋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拆迁后的房子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房屋取得的时间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实务建议:收集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房屋取得时间及归属情况。若对拆迁后房屋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确定房屋性质。法律程序一般包括立案、举证、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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