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离婚后,不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夫妻离婚后,双方已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继承关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代位继承基于特定的亲属关系和继承顺序,夫妻离婚后这种亲属关系基础改变。权利义务:离婚后双方在继承方面没有基于婚姻关系的相互权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前提,夫妻离婚不符合此要件。实务建议:如果涉及继承问题,首先应查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若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若没有遗嘱,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对于代位继承相关争议,可向当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需提供能证明亲属关系、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等相关证据,如户口本、死亡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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