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男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核心分析:首先,配偶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若男方婚前隐瞒病情,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若不涉及隐瞒病情,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男方精神病对生活的影响以及对夫妻关系的冲击等。关键在于确定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标准。实务建议:若决定离婚,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男方精神病对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困扰的证据,如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对子女照顾缺失等。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先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对男方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以确定其行为能力等情况,便于法院准确判断和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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