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安移送管辖后,一般不会重新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在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案件已在原立案机关立案,移送只是将案件移交给更适合管辖的机关,并非重新立案。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移送管辖是为了使案件得到更妥善处理,遵循案件已立案的前提。各方权利义务:原立案机关有义务准确移送案件,接收移送的机关有责任继续处理案件。关键构成要件:存在管辖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等法定情形,且符合移送管辖的程序规定。实务建议: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移送管辖,确保手续完备。移送前对案件证据等进行整理,以便接收机关顺利接手。接收机关收到移送案件后,及时开展后续侦查等工作,避免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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