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可以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公司自行清算适用于公司正常解散且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的情况。各方权利义务:股东作为清算组成员,有义务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等。关键构成要件:公司需符合法定解散情形,且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成立清算组。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公司财务报表、合同协议、债权债务清单等相关资料。组成清算组:由股东按照规定组成清算组,并明确分工。依法清算:按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等。公告: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清算公告,告知债权人及相关利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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