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不属于上述专属管辖的范围。核心分析: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分包合同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需明确被告住所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等关键要素。实务建议: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首先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若有约定,按照约定向相应法院起诉。若没有约定,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要收集好劳务分包合同、工作成果交付记录、款项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起诉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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