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核心分析:主体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行为是违反规定将罚没财物集体私分。关键在于集体私分的故意以及违反国家关于罚没财物上缴规定。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单位私分罚没财物的会议记录、账目明细等。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由检察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法律程序一般是检察机关立案后,经侦查、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