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规定不同情形下责任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以确保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权利义务:公安机关有义务按照规定时限出具认定书,当事人有权知晓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关键构成要件:现场调查情况、是否逃逸、检验鉴定结果等影响认定书制作时间。实务建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配合交警现场调查,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涉及检验鉴定的,耐心等待结果。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书面提交给作出事故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明申请复核的理由和主要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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