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未过户,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子,若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其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前房子在婚前已购买,其购买行为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前,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再者,判断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取得时间和产权登记情况。未过户的婚前房子,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婚后共同偿还房贷等,离婚时可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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