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男方能主张变更子女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核心分析:1.适用逻辑: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男方有权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2.权利义务:男方需证明存在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同时有抚养子女的能力和条件;法院需依据法律规定及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变更。3.关键构成要件:即上述法律规定中的四种情形。实务建议:1.收集证据:如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如对方有虐待行为的视频、医院出具的对方无抚养能力的诊断证明等。2.协商不成可起诉: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3.遵循法律程序: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参与庭审,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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