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三年却一直在看守所可能有以下原因:1. 剩余刑期较短:如果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罪犯会继续留在看守所服刑。2. 判决未生效:若判决处于上诉等二审阶段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在此期间罪犯会暂时羁押在看守所等待终审判决结果。3. 交付执行存在问题:例如相关接收监狱等执行场所存在特殊情况如满员、设施维护等导致暂时无法将罪犯及时交付执行罪犯就会继续留在看守所。4. 罪犯自身状况:若罪犯存在严重疾病需要在看守所就医治疗或者有其他不宜立即交付执行的特殊情况经批准也会继续留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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