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此条规定一般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具体罚款金额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幅度内确定。比如有些地方可能统一罚款50元有些地方对于情节较轻的违规可能罚款20元情节稍重的则罚款100元或150元等。执法部门会综合考虑车辆违规的具体情形如是否造成交通拥堵、是否影响行人通行等来确定最终的罚款数额。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