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一般属于个人财产。1. 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明确属于其个人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78 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2. 若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规定可认定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也属于个人财产。总之婚前购买且符合上述情况的房子通常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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