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此类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由《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排除在复议范围外其依据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关系作出通过内部申诉等途径解决更合适。2.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这是基于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的居中处理不具有行政强制力《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能申请复议当事人可就原纠纷提起民事诉讼。3.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这些行为涉及国家安全、主权等重大国家利益具有高度政治性和决策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其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