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一般认定为对男方的赠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双方贡献等因素进行公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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